关于印发《“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11 点击数:

2.领导带头。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机关干部带头参加,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关爱行动的情况要在每年的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做出汇报。

3.协作促进。关爱行动中的老师以关爱使者身份在关心关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发现重要问题应视情况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任课教师、公寓管理员、心理咨询老师及院系领导等取得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或教育方案,携手落实具体任务。

4.宣传推动。组织关爱行动志愿者骨干不定期深入到师生当中,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抓典型树样板,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宣传。积极利用已有贴吧、论坛校园网络平台,引导师生在新媒体上交流关爱行动信息、经验、体会及建议,提高和扩大传播推动效应。

5.表彰激励。学生会每学年组织一次“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活动,由学生以宿舍为单位自发推荐、评定,学校党委对在“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老师予以通报表彰,学生及学生家长亲自颁奖。

6.评估优化。关爱活动办公室每学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对活动中发现的学生方面、教职工方面、学校方面的问题集中进行一次分类汇总和分析处理,每年对活动效果进行一次全面反馈评估,提出活动改进意见,以不断优化活动方案,强化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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