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11 点击数:

2.沟通学生家长。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的每个学生家长沟通一次,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以及所有家长关心的情况,日常沟通方式由双方随机确定。在学生学习成绩、组织纪律、社会活动、心理健康等方面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在一定时间内以可追溯的方式沟通。要提高沟通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以实现与学生家长的重要信息均衡、培养思路相融、教育方法和效果互补互动。

3.关注考研就业。重视学生的考研、就业情况。关注学生职业理想,及早提醒或指导学生确定考研方向、就业意向;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满腔热忱地帮助就业有困难的学生联系就业单位;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

4.开展特色教育。每学年至少向学生进行一次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及优良传统教育,至少参加一次学生自发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至少与学生共同参加一次学校举办的特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直接实施教育和参与教育活动,丰富和深化“铁人精神育人”实践,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实践水平,彰显我校特色,增强育人效果。

五、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克明 王 革

副组长:杨锐锋 吕晓波 刘 恒 张国军 乔志和 谷 为

成 员: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党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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