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研室在学校和武装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国防教育的文件精神,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军事理论教学任务。
二、负责制定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时和要求。
三、搞好军事教学工作。按照《大纲》要求和学校的教学计划,分配军事教师讲课内容,组织备课、试讲、授课、考试等教学环节的实施和改革。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抓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养成。
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和学校对本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结合现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状况,拟制培养规划或在职训练提高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
五、负责学校军事、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六、积极开展军事理论研究和军事教学法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七、负责军事教研室学术研究的组织领导和教学评估工作。
八、负责军事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要求。
九、负责军事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协助做好新生军训工作。
十一、完成武装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军事教师岗位职责
军事教师在军事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工作。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积极完成军事教研室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师要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加强修养、全面发展。
二、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准备好上课教案。
三、教师要熟悉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熟悉学生情况,做到严格施教、严格要求。
四、军事教师讲课时要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生动。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误课或提前下课,杜绝教学事故。
六、积极参加军事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研室活动,撰写学术论文,推动课程建设。
七、开展学生日常国防教育及课外活动。
八、完成教研室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