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研室主任在学校武装部和教务处领导下,负责组织军事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二、根据教学工作任务和教学工作条例、大纲、教程、教材,组织教师备课、施教,督促检查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
三、根据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检查、评比教案,组织听课、评教、征求学生意见活动,定期进行教学工作讲评。组织教师考核、教学质量测评,新任教师试讲等工作。
四、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教学、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五、组织教师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加强课程、专业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六、根据教学工作课程、专业建设需要,提出教师聘任、培养、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教研室基本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收集、整理、统计有关资料、材料,制定教学计划。
八、做好任课教师及教研室其他人员工作量核实工作。
九、协助做好新生军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