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依据《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创新铁人精神育人实践的指导意见》、《大庆师范学院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丰富完善我校特色育人模式,不断提升“大庆精神办学,铁人精神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总结工作,表彰优秀,学校决定开展“三全育人”优秀成果暨第五届“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十佳关爱使者”、“ 优秀关爱集体”评选、表彰及巡礼展。现将活动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十佳关爱使者”、“优秀关爱集体”评选办法
(一)十佳关爱使者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顾大局,识大体,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修养好,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能主动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觉挖掘育人元素,较好地履行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3. 能够经常性深入到学生寝室中,或通过其它媒介形式及时了解并掌握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存在哪些困难并帮助解决。
(二)关爱中成长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1.扎实开展“三全育人”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团组织协同育人的组织优势,注重线上线下融合,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创新工作模式、载体、方法和途径,在三全育人等方面大胆实践,成效显著,成绩突出。
2.联系学生宿舍。团队的每名关爱老师能够经常性深入到学生寝室走访,或通过微信、QQ、短信等媒介形式对学生进行“关爱”。团队每学期至少同关爱的学生座谈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学业和生活等基本情况,热情指导和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具体困难。通过深入宿舍,在思想上关注学生,学习上关心学生,生活上关爱学生,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沟通学生家长。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的学生家长沟通一次,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以及所有家长关心的情况。要提高沟通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以实现与学生家长的重要信息均衡、培养思路相融、教育方法和效果互补互动。
3.开展特色教育。每学年至少向学生进行一次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及优良传统教育,通过直接实施教育和参与教育活动,丰富和深化“铁人精神育人”实践,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实践水平,彰显我校特色,增强育人效果。
(三)评选程序:
1.各级党组织进行申报。其中:学生评议占70%,被关爱寝室学生中就关爱使者工作进行问卷抽样调查,掌握学生对关爱老师的测评情况;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打分占15%,对关爱使者师德师风等进行测评;评审委员会占15%,根据关爱使者的综合表现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2.评选结果报评审小组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表彰和奖励:
1.对优秀关爱集体颁发奖牌,对“十佳关爱使者”颁发奖杯和个人荣誉证书。
2.优秀集体和个人获得者,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3.获得学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直接作为我校推荐各级各类师德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参考。
(五)活动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对总结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联系实际,将总结评选活动与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建设特色鲜明、质量过硬的应用型本科学校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总结评选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2.各级党组织要在总结评选的基础上,坚持查找差距、提出规划、推进落实,切实将“关爱中成长”工作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学年的“关爱中成长”工作计划,规划要目标可行、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3.在符合十佳关爱使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推荐1—3人;全校范围内至少推选一个优秀关爱集体。
4.各党组织报送的关爱使者先进事迹推荐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加盖公章,于11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一号办公楼306室)。
二、“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巡礼展
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党委认真梳理总结近两年来教师在“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工作情况,形成图文材料,图文材料包含深入学生宿舍、参加特色教育及相关活动的现场照片及视频,也可以是微信、qq、短信等各种媒介形式的信息截图。巡礼图片展活动的覆盖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各单位提供活动开展的相关图片,于11月11日下班前将图片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发送至邮箱40406555@qq.com。
活动要求:
各级党组织文字材料要充分展现活动特色,有实例、有实效。图片材料清晰,主题鲜明,可配说明文字。
联系人:刘彰基 联系电话:5510021
曾四龙 联系电话:5510019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1.“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推荐表
2. “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集体推荐名单
3.“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测评表
附件1:
“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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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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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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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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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寝室 |
公寓 室 公寓 室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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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
优秀集体推荐名单
“关爱中成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集体名单
(1)
(2)
(3)
***党总支或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大庆师范学院“关爱中成长”考核测评表
单位: 姓名: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分) |
考核测评内容 |
评分 |
部门 测评 |
学校 测评 |
1 |
师德师风 (10分) |
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以“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职业理想,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强化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课堂讲授纪律、公开言论规矩,不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践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校训精神,弘扬优良师风。 |
优10分 良8—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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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规工作 (5分) |
1.老师经常性走访宿舍或通过其它媒介信息及时了解并掌握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存在哪些困难并帮助解决2.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的每个学生家长沟通一次,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以及所有家长关心的情况3. 关注学生学业、考研、就业等情况4. 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学生自发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或与学生共同参加一次学校举办的特色主题教育活动 。 |
优5分 良4分 中3分 差3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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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各项测评总分 |
优秀14分以上;称职12分以上;基本称职10分以上; 不称职1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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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或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