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9-1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对高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管理的几点意见》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特困生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设立了不同类型的勤工助学岗位,贫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岗位,通过选拔竞聘上岗,用以资助完成学业。2020级以后入学学生,上岗者有一个月试用期(不包含临时岗),试用期满,按岗位发放勤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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