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10-18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黑龙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号)、《大庆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庆师发〔2023〕30号)文件要求,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

认定、学校审核,拟认定370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现向全校子以公示。

如对列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的同学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处联系。

公示期:202410月18-1025

:0459-5510158

邮箱:dqsyzzzx@163.com


大庆师范学院

2024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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