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庆师发〔2007〕6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年度奖学金实施办法》、庆师发〔2011〕43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学年各类先进评比的规定》和庆师发〔2018〕16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铁人式学习标兵”评选办法》,现决定在在校生中开展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铁人式学习标兵的评选工作。
具体安排:
1.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评审,严格审核,每年审计检查非常严格。在学生工作处复审时如有不合格的同学(如有的学院在上报材料中错误率太高)直接作废名额,在下一年的评优中所在学院名额大幅度减少。
2. “铁人式”学习标兵每个学院推选1名。
3.各学院自行打印审批表,汇总表,“铁人式”学习标兵推荐表正反面打印,10月12日下班前将评优审批表、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思政科(305),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993358806@qq.com。
4.各学院评选公示后,按照学校公示的格式(附件5)把上报名单填好,确保准确无误。
5.请各学院按时上交材料,如逾期没有上交的学院不再提醒按自动放弃处理。10月13日学生处开始复审材料。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