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师学发【2020】6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庆师发〔2007〕6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年度奖学金实施办法》、庆师发〔2011〕43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学年各类先进评比的规定》和庆师发〔2018〕16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铁人式学习标兵”评选办法》,现决定在在校生中开展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铁人式学习标兵的评选工作。
具体安排:
1.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评审,严格审核,每年审计检查非常严格。在学生工作处复审时如有不合格的同学(如有的学院在上报材料中错误率太高)直接作废名额,在下一年的评优中所在学院名额大幅度减少。
2.各学院自行打印审批表,汇总表,铁人式学习标兵推荐表正反面打印,9月22日下班前将评优审批表、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思政科(305),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1983538400@qq.com。
3.请各学院按时上交材料,如逾期没有上交的学院不再提醒按自动放弃处理。9月23日学生工作处开始复审材料。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0日
主题词: 评奖评优通知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22日印发
录入:吴擎松 校稿:吴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