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05-10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现决定在在校生中开展奖学金、三好学生、十大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参照学生手册。
活动时间安排:
1、各院(系)要严格审查,各院(系)自己打印审批表,审批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见学管之家群共享。8月31日下班前将评优审批表一份及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207办公室。
2、9月1日—9月4日学生工作处复查。
3、9月4—9月5日名单公示。
4、进行表彰。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各项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11-2012学年度评优汇总表
3、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审批表
4、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审批表
5、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6、2011-201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7、关于评选大庆师范学院“十大学习标兵”的通知
8、“十大学习标兵”推荐表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2年8月23日
版权所有大庆师范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23060402000015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佳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