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4-30 点击数:

依据《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号)、《大庆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庆师发202330号)文件要求,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认定、学校审批,认定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15(名单详见附件)现向全校子以公示。

如对列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名单的同学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处联系。

公示期:2024年4月30-2024年5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老师

:0459-5510158

:dqsyzzzx@163.com




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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