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荣获2015—2016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大学生道德人物(群体)奖

作者: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

11月8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东北网、龙广高校台承办的2015—2016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评选颁奖典礼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效廉,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梅,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李红,团省委副书记陈凯云,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刘宁以及各高校领导、嘉宾出席了本次颁奖典礼。

本次全省高校年度人物经过推荐申报、初评审核、公众投票、综合评审等阶段工作,共评选出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特别奖”、10名“高校教师年度人物”、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12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8个“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及提名奖。我校团委的“善行一百”团队荣获黑龙江省大学生道德群体提名奖。

该评选活动自2012年至今已连续举办5年,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黑龙江省高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高校师生精神面貌,充分发挥榜样力量,着力实施价值引领。我校每年均有教师、学生、团体获得该奖项,是我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行知精神”,坚持“榜样引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集中体现。希望全体同学以获奖个人与集体为榜样,秉承“自强不息,臻于至善”的校训精神,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积极进取、勇于拼搏,创造更好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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