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新生资助政策解读(三)

作者: 时间:2023-08-25 点击数:

亲爱的2023级新生们:

距离你们来到庆师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相信你已为迈入自己理想的大学感到非常的开心和期待。如果此刻你正在为大学的各项费用而犯愁,请你不用担心,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将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逐梦前行。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资助名额由国家确定,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资助名额由国家确定,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每年资助名额由国家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300—43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代偿。自2019年起,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赴黑龙江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享受同等政策。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公费师范生教育资助

自2019年起,对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学校所在城市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对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学生、孤儿等四类学生(已按国家规定保障范围享受到价格临时补贴的学生不再重复发放)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及发放标准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价格联动补贴机制有关要求执行。

求职创业补贴

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安全提示

开学前后一般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不法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时光不负奋斗者,岁月眷顾追梦人。愿你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在此,还要特别叮嘱同学们要保持坚定,即使遇到一时的困难,也要坚信能够通过努力去改变。希望你们始终保持感恩的心,树立诚信观念,正确对待所能享受到的各种经济资助,诚信为人、诚信处事、诚信还款、诚信学术,发挥矢志奋斗、感恩奉献的青春正能量,用自己的成长成才去回报父母、学校和国家的期盼。

最后,预祝你们来校报到一切顺利,期待与你在庆师相遇!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大学生资助中心

0459-5510158

法学院

0459-5510084

化学工程学院

0459-5510189

机电工程学院

0459-5510120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459-5510289

经济管理学院

0459-5510235

教师教育学院

0459-5510234

数学科学学院

0459-5510098

美术与设计学院

0459-5510176

生物工程学院

0459-5510220

体育学院

0459-5510195

外国语学院

0459-5510141

文学院

0459-5510286

音乐与舞蹈学院

0459-5510239

学生资助监督举报方式

大学生资助中心

0459-55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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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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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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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0459-55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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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459-551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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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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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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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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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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