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开展禁烟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9-2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文明校园,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大力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共建无烟校园。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禁烟控烟的自觉性,促进校园行为文明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二、活动时间

(一)动员宣传(2023年10月6日前)

面向全体在校生发出禁烟倡议,设置好禁烟标识和吸烟区。各学院要增强禁烟意识,明确禁烟要求。

(二)全面实施(2023年10月27日起)

学校与学院同步开展禁烟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区覆盖、全时监督的禁烟工作。

三、禁烟对象

全体在校生

四、禁烟区域

校园内所有室内场所属于禁烟区域,室外场所(除吸烟区外)属于禁烟区域。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

学生处、各学院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板报、条幅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深入的思想发动,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校园全面禁烟和控烟的目的与意义,并向全校学生发出禁烟倡议书。

(二)开展主题教育

各学院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每年5月31日)、新生入学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主题班会、党团活动、专题讲座、主题团日等活动载体,对广大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共同创造无烟校园。

(三)禁烟签名活动

为有效激发我校青年学生主动禁烟的自觉性,创造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禁烟签名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禁烟活动工作,按照“谁负责的区域谁管理”的原则,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是本学院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辅导员负责所管班级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违规处理

违规学生参照《大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三)活动总结

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于10月31日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3358806@qq.com,纸质版(盖章)交至1号办公楼302。

学生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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