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员宣讲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将党的理论、党的声音、党的号召、党的要求传递给广大学生,培养一大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青年。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就组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员宣讲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政治观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宣讲工作。

2.理论功底扎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精神,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理论功底较好,熟悉世情、国情、党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理论素养。

3.宣讲能力良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宣传展示能力,能够在宣讲过程中创新宣讲形式、优化宣讲内容,善于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理论宣讲的影响力。

二、参选范围、数量

范围:全校一线专兼职辅导员。

数量:每个学院推荐2名。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

2.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下午16:30分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微信报给阿不都沙拉木。

联系人:阿不都沙拉木 18943973171 1622545189@qq.com

学生处 2022年11月14日

版权所有大庆师范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23060402000015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佳路23号